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 ,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 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 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 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弟 司徒招。哀公病, 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 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 自经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 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 陈公。... 更多 >>